某泡沫塑料厂,共3层,建筑高度18m,该厂房采用砖混结构,其屋顶承重构件,吊顶和楼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为1.00h、0.15h和0.50h,该厂房采用敞开楼梯间进行疏散,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均不大于60m。 该厂房首层靠外墙位置设置有休息室、办公室,其采用耐火极限为2.0h的防火隔墙和1.0h的楼板与生产区分隔,办公休息区域与厂区相互连通的门为甲级防火门,并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。厂房二层局部还设置有员工宿舍,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为1.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生产区分隔,其疏散采用室外金属梯独立疏散;该金属梯倾斜角度为40°,休息平台耐火极限为0.5h,梯段耐火极限为0.25h,扶手高度900mm。 该厂房某防火分区A局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,该防火分区面积为3000m2,同时配备了手提式磷酸铵盐灭火器和推车式碳酸氢钠灭火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