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地上3层橡胶制品厂房,每层高度为6m,每层的建筑面积为2500㎡,采用砖木结构,三级耐火等级,厂房内设有压延、成型、涂胶等工段。厂房东侧为三级耐火等级的多层润滑油仓库(建筑高度16m),南侧为三级耐火等级酚醛泡沫厂房(建筑高度26m),西侧为单层二级耐火等级配电室(单台装油量为80kg)。 橡胶制品厂房地上一层设有建筑面积为400㎡中间成品储存仓库,该储存仓库的耐火等 级为三级,并采用耐火极限为3.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;地上二层靠外墙处设置有建筑面积120㎡的涂胶工段,采用耐火极限为2.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进行分隔。 该厂房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,每层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,同时工作人员约有400人,在 每层中间部位设置有两部封闭楼梯间,并在首层直通室外,楼净宽度为1.5m,疏散走道净宽度为13m,工作区内最不利点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为60m。每层在封闭楼梯间附近均设置有员工休息室,人员通过该楼梯间进行疏散,体息室采用采用耐火极限为3.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进行分隔。 厂房内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、机械排烟系统等消防设备,未设置自动水灭火系统。每层按照中危险级考虑,每层均划分为1个计算单元,共设置有10个灭火器配置点,每个配置点配置有1具MF/ABC4灭火器;疏散设施、建筑构件等均符合三级耐火等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|